考古专业学子解疑。多文字预警。
我是个考古系学生,大二的。
对考古没什么特殊的执念,没有觉得这是个让人有神圣感的工作,就是当成未来的职业。
偶尔跟人开玩笑会说“哦这个暑假我也要去倒斗了”。
但是但是但是!【严肃脸敲黑板】
有人问我用不用黑驴蹄子,会不会见到粽子的时候,我从来都是严肃认真科普的。
如果科普过之后,对方还冥顽不灵的把盗墓当成替天行道,把黑驴蹄子粽子公鸡血桃木剑当真,那我会选择一洛阳铲挥过去。
考古是科学研究,挖出古人的遗体,解剖保存完好的干尸湿尸,研究头盖骨和肢骨,到底算不算打扰死者安息,这是个复杂的伦理学问题,但考古工作者多半是无神论者,至少,我们目前没有遇到骷髅开口讲话或者湿尸干尸跳起来,把考古工作者批判一番,对考古工作者打扰了他们表示愤怒的案例。
至于古尸有什么意义?举个栗子,辛追夫人的遗体在地下保存了两千年,挖出来之后,我们从她身上看到了各种疾病留下的痕迹,对古病理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上学期的新石器考古老师曾经说过一句话:我们把这些古代人挖出来是好事,让他们见识见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我还要加上一句,他们的躯体,他们留下的遗迹遗物,对后人来说都是财富。考古学家尽量去研究、解释和讲述,让更多人知道我们祖先的故事。
而盗墓,是赤裸裸的破坏。
盗墓者认为有经济价值、能卖钱的玉器瓷器青铜器抢走了,认为卖不出去的陶器通通砸碎,壁画留在墙上氧化,那些本来可以用作研究的骨骼被扔在一边。至于被卖出去的文物,它们倒是还在,但研究价值已经大打折扣。
你可以说文物即使被盗掘之后卖出去,它仍然存在,但对于考古学家来说,完整的遗存和一个单件文物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从整个遗存中脱离出来的文物,很难去研究它的文化源流和背景。
所以,很多有价值的信息,都在盗墓者和销赃者手里湮灭了。
这就是科学研究和盗掘销赃的最大区别。
文物是属于全人类的,所以我们应该善待它们,不应该只把它们当成牟利的工具。
文 / 丹木峚山阳(知乎)
下面统一再回复一遍所谓的官方盗墓问题:
你见过哪个盗墓贼能在探方里蹲几个月,一点一点拿着毛刷清理土层的?
你见过哪个盗墓贼能把每块动物骨头都标上号、鉴定出性别种属年龄的?
以及,我们考古不只是找墓、挖墓,古人的一切遗迹遗物我们都要研究,遗迹如聚落规模、手工业作坊、房址、道路,遗物如生产工具、粮食作物遗存、武器等,我们的研究范围比能卖钱的工艺品广多了。
考古挖出来的东西,考古学家分毫不取,中国考古学家甚至有不能搞收藏的行规,凭什么把我们和盯着经济利益的盗墓贼等同?
盗墓小说我们也看,也有喜欢的人物,有人站瓶邪,我喜欢鹧鸪哨,但我们知道这种作品会误导吃瓜群众。
我们不拦着别人看盗墓小说,可是我们不希望别人把考古和盗墓混为一谈。这就像历史系学生不拦着人家看各种奇葩古装剧,但你上去跟人说白起是芈月捡来的狼孩,说十七爷就是被雍正赐死的,人家肯定也送你个大白眼啊。
至于我们是不是打扰了死者的安宁,这个问题我不能代死者回答,我觉得辛追生前应该不希望她的遗体被挖出来,但人既然已经死了,愿望就已经没有意义。
有后人祭拜的坟,我们基本上不会去动,所以考古并不是“掘人家祖坟”。已经没有直系后人祭拜,但有地面建筑的坟(各种大型帝王陵),在有了定陵的教训以后,也不会轻易去动。
不过假如某地正巧要施工,那是一定要进行抢救性发掘,把文物全带走的(比如修水库、盖楼、修地铁等)。这里的利弊,正常人自然能权衡清楚。
遗体埋在地下,也会被各种微生物骚扰,会和土壤中的各种成分发生化学反应,终究有完全消失的那一天。挖出来给后人看看,其实也没什么很不好的。
总之我死了以后,大概是会把遗体捐献给医学院做无语体师的。
再统一回复下定陵发生的杯具:
简单地说,就是开挖之前低估了文物保护的难度。
第一学期文物保护学概论课上老师痛心疾首地讲了定陵发掘之后很多文物都因保护不当被毁坏,尤其是纺织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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